高先生问: 我大学同学要成立一个医药公司,因我在医药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,同学欲聘请我做公司的总经理。 可是我因做生意对外欠债达30万元,到期后还没有偿还,听人说我不能接受聘请当公司经理,请问我真的不能当经理吗? 本报作答:担任公司的董事、经理、监事是有条件的。公司法规定:“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,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、经理、监事”。因此,你不能担任公司的经理。